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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定义和目标 编辑本段
1.1 定义
所谓财政收入分配,就是对一定时期的生产成果进行的分配。财政收入分配的类型分为国民收入分配和个人收入分配两种类型。
1.2 财政收入分配的目标
财政收入分配的目标是实现公平,这也是财政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但是在财政收入分配中也要讲效率,财政分配活动不仅是宏观的活动,而且是微观的活动。不能把效率与公平简单对立起来。效率与公平作为一个整体,相互依存,两者之间既有统一性也有一定的矛盾,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损害另一方。当前,我国财政在实现公平分配目标方面的功能在弱化,税收制度、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收入差距的财政杠杆还没有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实现财政分配公平的目标,需要对现行的财政分配政策进行调整,首先,要对财政分配职能进行调整,以弥补现行财政政策在调整税收差距方面的缺陷。其次,要对财政支出制度进行调整,以提高财政使用效率。
1.3 公平分配
经济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强调的是要素投入和要素收入相对称,它是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由等价交换来实现的。例如在个人收入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即个人的劳动投入与劳动报酬相对称。
社会公平:是指将收入差距维持在现阶段社会各阶层居民能接受的合理范围内。平均不等于公平,甚至是社会公平的背离。
2 财政收入分配的作用职能与手段 编辑本段
财政分配除具有满足国家实现职能资金需要的作用外,还有调节社会经济的作用。它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其他分配形式一样,处于生产与消费、生产与交换的中介地位,对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大环节都有直接的调节作用。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由于财政分配性质不同,调节的力度与广度并不完全一样。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中,生产是私人的事情,生产性积累基本上不是国家的职能,因此财政分配所能调节的面就窄,力度也弱。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生产不再是私人的事,绝大部分已成为社会共同事务,成为国家的重要职能,社会主义财政分配对经济的调节力度和广度也随之增强和扩大。
社会消费从总体上看,包括生产消费、社会公共消费和个人消费三个方面。财政在这三方面都占有重要位置。财政作为社会公共积累的重要供给者和公共消费基金的使用者,本身就是重要的生产消费者和公共消费者。而在个人消费方面,财政不仅是非生产领域劳动者消费基金供给者,又是生产领域劳动者消费基金的调节者。因此,财政通过收支活动可以直接和间接对消费状况进行调节和控制
财政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它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相平衡。
2.1 职能
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是指财政通过收入再分配来调节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分配差异,促进社会公正、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2.2 手段
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机制和手段主要有:第一,划清市场分配与财政分配的界限和范围。第二,规范工资制度。第三,加强税收调节。第四,通过转移性支出,改善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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