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防科工局
云南国防科工局主要职责(一)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国防科技工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情况;拟订全省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省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和军工核心能力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管及地方条件保障工作;负责全省第二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审查、民口军品配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动员工作。
(三)组织制定全省军民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及实施;负责全省军工经济运行和外经外贸工作;负责军工重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监管和协调工作。
(四)负责行业产品质量工作;负责省属军工科研管理和国防科学技术基础工作;指导省属军工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工作;负责军工单位的国家安全、保卫、保密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属军工企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负责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承担全省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全省核工业行业管理有关工作。
(七)承办省政府及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http://wfmhw.net/mhw/5170.html
页:
[1]